民事訴訟是指私人間關於生活或財務方面的爭議,需要透過司法程序解決。這包括財產爭議(如土地或不動產歸屬、借貸還款等)和身份關係爭議,而其訴訟程序需要遵循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民事訴訟規則進行。除此之外,廣義的民事訴訟還包括根據確定判決進行的執行程序(民事執行制度)以及訴訟準備階段的保全程序(訴訟保全制度),甚至還包括企業或個人破產程序的內容。有些學說認為,行政訴訟也可以歸類為民事訴訟的範疇,因為行政訴訟相對於刑事訴訟,其性質和程序規定更接近於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法是以實現民事權利和救濟為目的制定的法律。和刑事訴訟、行政訴訟一樣,民事訴訟也是透過國家設立的法院進行的訴訟程序,只是針對的事務不同,而分為三大類。刑事訴訟主要是為了實現國家刑罰權,追訴犯罪行為並加以處罰;行政訴訟則主要是為了救濟國家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時所產生的錯誤。而所謂的「民事訴訟」則是指當事人向民事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利用國家公權力進行強制解決的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主要規定民事訴訟的開始(起訴)、進行(審理)和結束(判決)等程序,並且也規定了訴訟保全程序的相關內容。然而,關於訴訟結束後的執行問題,則屬於強制執行法的範疇。
哪些是常見的民事訴訟?
在台灣的民事訴訟中,有些案件是相對比較常見的,通常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中,這些案件的發生頻率較高,導致當事人之間容易產生糾紛。常見的民事訴訟類型包括:契約、侵權、婚姻家庭、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反償、不當得利擔保、營業秘密、不當得利申報等。在這些案件中,契約案件是最常見的一種,它通常涉及到租賃、買賣、勞務等方面的契約,例如租屋、買車、請工人等等。而侵權案件則涉及到肇事、誹謗、侵害著作權等,而婚姻家庭案件則主要涉及到離婚、撫養權、財產分割等。不當得利案件也是近年來越來越受到注目的類型,指的是因為他人的不當行為而取得的利益,必須加以返還或補償。熟悉常見的民事訴訟類型對於理解民事訴訟的性質、訴訟程序和判決依據有相當大的幫助。
如何民事調解?有哪些好處?
首先,要進行民事調解,需要以下五個步驟:
- 確認是否符合民事調解的要件:當事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要進行民事調解,同時需要確認案件是否符合調解的要件,例如案件性質適合、當事人自願等。
- 選擇調解機構:當事人可以選擇政府機構、律師公會、商會等調解機構進行民事調解,也可以選擇具有調解資格的律師進行調解。
- 提出申請:當事人需向所選擇的調解機構或律師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
- 進行調解:經調解機構或律師同意後,進行民事調解,當事人可以自行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調解會議,進行協商、磋商,達成協議。
- 辦理調解協議:當事人達成協議後,需向調解機構或律師提交協議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其次,民事調解的好處包括:
- 快速解決糾紛:相較於訴訟程序,民事調解可以快速解決糾紛,減少訴訟時間和成本。
- 維護當事人關係:民事調解強調協商、磋商,有助於維護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避免訴訟造成的破裂。
- 提高解決方案的彈性:民事調解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需要,進行個性化的解決方案,更符合當事人的利益。
- 保護隱私:民事調解程序的內容不公開,可以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 減少不確定性:訴訟程序的結果不一定是當事人期望的,而民事調解可以讓當事人更有機會掌握結果,減少不確定性。
民事調解是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方式,其程序包括確認要件、選擇調解機構、提出申請、進行調解、辦理調解協議等步驟。相較於訴訟程序,民事調解有快速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關係、提高解決方案的彈性、保護隱私、減少不確定性等優點。因此,民事調解是一種值得推廣的糾紛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