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怎麼辦?車禍處理SOP六步驟!
車禍怎麼辦

發生車禍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令,當事人應採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停車並開啟危險警示燈,避免造成後續的交通事故。
  2. 確認人員安全情況,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報警並儘速將傷者送醫。
  3. 當事人應儘可能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進行勘查,如果當事人離開現場,警方有可能認為當事人違反法律且懷疑其負責度。
  4. 如果無人受傷,雙方當事人應相互交換車號、姓名、地址、保險公司等基本資訊。如對方留下假資訊或拒絕提供,當事人可請求目擊證人或攝影機錄影等證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5. 建議當事人在車禍現場拍攝照片或錄影紀錄,以留下現場證據,有助於日後爭取權益。
  6. 如因車禍發生爭議,當事人可向警方報案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行使自己的權益。在提起訴訟前,建議當事人尋求律師協助,以獲得專業的法律建議。

車禍和解是什麼?怎麼談?

車禍和解是指當車禍造成的損害與責任問題需要解決時,當事人之間通常會進行談判或協商,尋求達成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和解的方式可以是雙方協議,也可以是經由法院的調解達成協議。通常和解會以支付賠償金或其他形式補償為主要方式,以解決車禍造成的損害和責任問題。和解的好處是可以節省訴訟成本、時間和精力,加快問題的解決,尤其在一些小型事故中,和解是很常見的解決方式。(依照民法第736條,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善良風俗,基本上車禍事故當事人可以約定好「互退一步」來簽訂和解契約,試著在雙方權益上達成共識,不要浪費時間跟精神上法院,也能節省司法資源。)

一般來說,當事人可以在事故現場進行初步和解,也可以在後續程序中進行進一步和解。以下是車禍和解的流程:

  1. 協商:當事人首先需要進行協商,討論如何解決相關爭議。這可能包括賠償金額、責任歸屬等問題。如果當事人達成共識,則可以進行下一步。
  2. 協議書:當事人需要起草協議書,確認協議內容。協議書需要包括事故經過、賠償金額、責任歸屬等細節。雙方需在協議書上簽字確認。
  3. 財務交易:當事人需要進行財務交易,確保賠償金額到位。這可能包括現金支付、支票支付等方式。當事人需要保留相關財務文件,以備日後使用。
  4. 法律效力:協議書簽署後,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在日後遇到相關問題時,使用協議書為證據。如果有必要,協議書也可以提交給法院進行認證。

當事人可以在車禍現場進行初步和解,像是雙方同意肇事方賠償被害人一定金額的損失,並簽署車禍和解書,事後再自行解決相關事宜。但是這種和解方式較為風險高,因為雙方當事人可能在現場狀況未清楚之前,就草率做出肇責與賠償的判斷,後續若發現事實有所變動,就可能導致肇事方反悔或受害人無法獲得合理賠償。

如果當事人在現場無法達成和解,也可以在事故處理程序中進行進一步和解。例如在交通事故調解會議中,由調解員協助雙方當事人就肇責與賠償金額進行協商,並簽署和解協議書。這種方式可以讓當事人更深入地了解肇責與賠償的問題,也可以有調解員協助達成合理的協議,讓雙方都滿意,而且簽署的和解協議書也有法律效力,若有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總之,在車禍和解時,當事人應該謹慎評估自己的權益,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適時尋求律師或專業人士的協助,才能確保自己獲得公平合理的賠償。

為何車禍不建議當場和解?沒報警會怎樣?

車禍不建議當場和解的原因是,當事人可能還沒有充分了解事故的情況,尤其是隱藏的損傷和傷害可能還未顯現。如果當事人在當場和解後發現更嚴重的損傷或傷害,則可能無法再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或索取更多的賠償金。

此外,如果車禍發生時沒有報警,則當事人可能會面臨一些問題。首先,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報警證明,以證明車禍發生的事實。如果沒有報警,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其次,如果當事人決定後續要進行訴訟程序,法院可能要求報警證明作為證據之一。

總之,車禍發生後,建議當事人及時報警,以保障自己的權益。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進行初步和解,但最好在了解事故情況、瞭解自身權益的基礎上進行協商,以避免可能的風險。

車禍和解期限,一拖再拖小心權益受損!

即使車禍和解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如果雙方無法和解,那麼就需要走訴訟程序,無論是刑事或民事訴訟都有追訴期與時效範圍。在刑事訴訟方面,必須在車禍發生後的6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免超過追訴期限而告不成;如果提告了但事後和解,當事人可以撤告。而在民事訴訟方面,民事賠償的時效為2年,如果車禍當事人在這段時間內無法達成車禍和解或車禍調解,就必須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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