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對方卻拋棄我跟小孩,可以強迫他娶我嗎?
未婚懷孕被拋棄

未婚懷孕後被對方拋棄一定讓你感到困惑和心痛。然而,法律通常不允許強迫他娶你,因為婚姻應該建立在愛情和自願的基礎上。強制婚姻可能會對你和孩子帶來更多的困難和痛苦。相反,你可以探討法律途徑來確保對方履行父親的責任,例如子女撫養費。此外,尋求家庭和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以解決這個困境是一個更明智的選擇,有助於保護你和孩子的權益。

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結婚無法被強迫!

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不能被強迫。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逼迫不願意結婚的一方步入婚姻可能只會引發更多不必要的問題。婚姻應建立在自願和愛情的基礎上,而強迫結婚可能導致後續的外遇、家暴、不回家等不幸的婚姻,讓雙方都感到後悔。但如果雙方已經簽署了婚約,能提供具體的證據,如對話記錄或書面合同,就可以向對方要求一筆賠償。總之,婚姻應當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並且需要謹慎考慮。

不管結婚與否,男方都有義務養小孩至18歲!

無論是否有結婚,男方都有扶養孩子的法律責任。即便不打算爭取監護權,男方也應該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扶養費,以確保孩子得到足夠的照顧和支持,直到他們18歲成年。此外,日後男方老了,也有權利要求小孩扶養他(自己有對小孩盡扶養義務的前提)。

不想讓男方認小孩怎麼辦?

如果您不希望讓男方認領孩子,就必須避免接受男方的財務支援或其他好意(玩具、帶小孩出去玩),因為這可能被視為您同意認領。如果您不希望日後生活被男方打擾,最好的做法就是從頭到尾都靠自己養小孩,讓男方沒有機會認領小孩,因為若男方認領了小孩,在法律上就跟真正的父親沒兩樣,在爭取監護權或探視權上都是有權利的,畢竟沒有收了男方給小孩的扶養費,又不讓他看小孩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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