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婚姻關係的穩定與信任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基石。然而,外遇事件往往可能對婚姻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害,這使得許多夫妻開始考慮使用外遇切結書作為一種保護措施。外遇切結書,即配偶間就不外遇行為達成的協議。一些人認為,外遇切結書可以有效地強化婚姻關係的忠誠度,並在夫妻間建立起更穩固的信任基礎。然而,也有人質疑其效力,認為這類書面協議可能在法律上難以執行。
外遇切結書的效力及注意事項
外遇切結書是一種夫妻間自行協議的文件,旨在禁止或限制配偶在婚姻關係中發生外遇行為。簽署外遇切結書需要深思熟慮,以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即時交出財產: 要求在簽署外遇切結書時,對方必須立即交出一些財產,如房產過戶等,作為一種類似抵押的概念。這可以確保一方違反協議時,另一方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賠償。
- 明確載明是損害賠償或精神賠償: 在協議中明確規定違反協議必須付損害賠償或精神賠償。這有助於確保協議的執行性和合理性,並在對方有異議時提供證據支持。
- 律師見證: 讓律師見證協議的簽署可以增加協議的法律效力。律師可以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確保協議符合當地法律要求。
- 明確且合理的懲罰方式: 協議中的懲罰方式應該明確而合理,不能過於嚴苛或違反法律原則。否則,協議可能會被視為不合理或壓迫性。
- 排除影響協議效力的條款: 在協議中排除可能使協議失效的條款,如「再犯就放棄監護權」等,以確保協議的有效性。
外遇切結書對方不履行,可以強制執行嗎?
外遇切結書對方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與法律情況有關,但一般來說,協議的執行可能會涉及一些挑戰。以下是一些通用的考慮因素:
外遇切結書的強制執行性:
- 法律限制: 外遇切結書雖然是一種協議,但其執行能力受到法律的限制。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對於限制個人自由行為的協議可能存在限制。此外,如果協議被認為不合法、不公平或不道德,可能會影響其執行。
- 強制執行程序: 如果一方違反外遇切結書,另一方可能需要進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向法院申請執行或提起訴訟,才能強制要求對方遵守協議。
- 法官判斷: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會考慮多種因素,包括外遇切結書的內容、當時的情況,以及協議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協議的存在和公證可以影響法官的判斷,但不保證一定能強制執行。
影響法官心證的操作方式:
- 證明累犯: 外遇切結書可以被用來證明配偶的外遇是累犯行為,這可能對法官在考慮離婚案件時產生影響。
- 證明重大承諾: 如果協議內容顯示當初的原諒是基於對方的重大承諾,這可以幫助證明對方的失信行為,進一步影響法官的判斷。
外遇切結書範本
本人 XXX 為向妻子/丈夫 ○○○ 請求寬恕本人之外遇行為,願承諾下列事項:
一、 本人對於過去半年間數度與女子ooo發生性行為乙事,深感後悔,為此向妻子鄭重道歉,並保證未來絕不再犯;本人日後亦會加倍疼愛妻子與照顧家庭,以實際行動證明本人悔過之誠意。
二、 本人同意將名下位於XX市XX區XX路XX號之房地及新台幣XXX萬元移轉予妻子,以賠償妻子因本人外遇行為所受到之精神損害賠償。
三、 本人同意將日後每月N分之Y之收入(包括薪資、股利……等)均給付予妻子,作為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用,如有剩餘亦全數無償贈與妻子,以感謝妻子之辛勞。(這條不一定要寫)
四、 本人日後若再與妻子以外之異性或同性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摟抱等親密行為,以及曖昧言詞、簡訊、電子郵件等聯繫),本人同意每違反一次即支付妻子新台幣○○○元之精神慰撫金。
五、 本切結書同時簽立本票乙紙作為擔保。
此致
簽名:XXX
簽名:XXX
見證人:XXX律師
中華民國XXX年XX月XX日